快遞搜消息,深圳、廣州等多地稅務局近日向跨境電商賣家集中發出《稅收風險提示函》,要求對平臺報送收入與自行申報數據不符等問題在一天內完成自查整改。此次重點稽查的違規情形包括:年銷售額超500萬卻未及時登記為一般納稅人,有賣家第三季度銷售額已突破600萬卻仍未轉換身份;印花稅因合同金額核算錯誤或申報延誤導致處理不規範;以及平臺報送銷售額與申報收入存在顯著差異,例如有賣家平臺報送銷售額為500萬元,而自行申報僅300萬元,差額多因未將平臺佣金計入應稅範圍或遺漏出口銷售申報所致。稅務部門通過平臺數據全鏈路比對,已實現收入數據的「全景式」監管,賣家需按「權責發生制」以訂單銷售額全額申報,避免僅按回款入帳引發補稅及滯納金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