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天津市紀委監委6月17日消息,日前,經中共天津市委批准,天津市紀委監委對天津海運職業學院原黨委書記馬魁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馬魁君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反組織原則,不按照有關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接受旅遊活動安排;違規設立「小金庫」;貪慾膨脹,利用職務便利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馬魁君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天津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天津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馬魁君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1月22日通報,據天津市紀委監委消息:天津海運職業學院原黨委書記馬魁君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天津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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