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萬海航運發布關於貨物瞞報、漏報、錯報的通知。
根據通知,針對貨物瞞報、漏報、錯報事件,萬海航運嚴正重申以下事項,同時,還將依據相關國際公約及運輸合同條款,向責任方進行全額、無限的追償,構成犯罪的,該公司將毫不猶豫地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根據萬海的通知,為確保船舶、貨物和其他第三方的安全,提供安全的海上運輸環境,保護廣大客戶的利益,該公司再次強調,所有客戶必須如實、正確地申報貨物。任何關於貨物的瞞報、漏報、錯報等申報不實行為,承運人有權依據雙方訂立運輸合同時的約定,向貨方收取違約金,具體如下:
1. 危險品箱必須提供真實的CLASS、UNNO、詳細品名以及危險品申報書和包裝證明書,如出現瞞報、漏報、貨實不符等情況,一經查出,甲方須支付違約金100,000美元/箱,並在乙方通知後7天內繳交。
2. 若瞞報、漏報或錯報的貨物屬於非危險品,甲方應給付違約金100,000美元/箱,並承擔因此所產生的一切風險、責任及所有損失賠償費用,並在乙方通知後7天內繳交。
3. 若有瞞報、漏報或錯報的貨物,經乙方通知,甲方必須立即支付100,000美元/箱作為押金,相關押金作為後續諸如箱損、滯留期的超期費(涉及瞞報的超期費需以3倍計算)、碼頭費用、各地海關相關處理費等費用,以及承擔如發生安全事故所產生的一切風險、責任及所有損失賠償費用,若有金額不足之處需再補足,並在乙方通知後7天內繳交。
除以上違約金、押金外,萬海還將保留向責任方進行索賠,並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