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郵政條例》9月1日起正式實施,其中明確因收件人原因,兩次或者兩次以上沒有成功收件的,但是仍然需要投遞的,快遞企業可以收取額外費用,記者從各家快遞公司了解到,暫時尚沒有出臺相應的收費標準,業內預計,隨著快件量的不斷增加,三次投遞收費可能會在業內鋪開。 南京市郵政管理局副局長蔣波接受採訪時表示,隨著快遞業務的蓬勃發展,近年來,南京多家企業投身智能快件箱的建設。目前,全市已有4600多處智能快件箱的布點,可提供20萬個格口,平均每天有12萬件快件通過智能快件箱投遞到市民手上。然而,這一數字還是不能滿足需求,目前只有30%—40%的居民小區安裝了智能快件箱。而隨著《條例》實施,快件投遞難的問題將得到有效解決。該條例明確規定,以後南京新建住宅小區必須配備快遞用房,如果開發商不配備,小區規劃圖紙根本不會獲通過。條例也特別表明,代收快遞的商家或個人,因快件發生延誤、丟失、毀損等造成用戶合法權益損害的,要承擔法律責任。業界認為這從立法層面理清了快遞服務標準,將有效提高快遞用戶體驗。 值得注意的是,《條例》規定,因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原因,經兩次免費投遞後尚未投交的快件,收件人仍需投遞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可以收取額外費用,但應當事先告知收件人收費標準。 但具體收費標準是什麼?怎麼收費?都是未知數。「收費標準由市場做決定,但實施前必須到郵管局報備。」蔣波說。記者1日走訪多家快遞公司發現,由於政策出臺一個多月,時間短,加上監管部門也並未給出任何細則,多家快遞公司南京地區負責人都表示「怎麼收和收多少都仍在摸索態。」一家大型快遞公司南京區負責人表示稱,現在總部還在商量如何計費的問題,預計將收取20%-30%的額外服務費用,即一件從上海到南京的快遞郵費在12元,會收取2-3.5元之間。也有快遞公司向記者表示,「可能會在3-4元/單」,如果重量超重,價格會更高,「但整體不會超過之前郵寄費的1/2水平」。 對於何時開始三次投遞收費,各家快遞公司謹慎而行,不少快遞公司稱,對於《條例》給出的超次投遞收取「加費」的政策,「不到萬不得已,一般不會增加用戶成本,以減少市民的投訴率。」 記者了解到,此前快遞公司可以給消費者免費投遞三次,如果仍未投遞成功則直接予以退運,江蘇省快遞協會會長陶伯剛認為,收費給了消費者和快遞公司選擇其他方式的權利,現階段快遞公司迫於市場競爭壓力尚未出臺相應規定,但這一做法符合快遞業發展的趨勢:「勞動力成本現在非常高昂,企業也要考慮效率,這種也督促收件人找妥帖的辦法和快遞公司進行對接,如果這個條例很多市都仿效的話,會形成一種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