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家快遞公司摸索制定收費標準《南京市郵政條例》9月1日起正式實施,其中明確,因收件人原因兩次或兩次以上沒有成功收件但仍需投遞的,快遞企業可以收取額外費用,但應事先告知收件人收費標準。 記者昨日了解到,各家快遞公司暫時均未出臺相應收費標準,預計隨著快件量的不斷增加,業內三次投遞收費或將鋪開。上述條例雖已出臺1個多月,但監管部門尚未給出任何實施細則,三次投遞收費標準目前未知。「收費標準由市場決定,但實施前必須報備。」南京市郵政管理局副局長蔣波說。「怎麼收、收多少,都仍在摸索中」,一家大型快遞公司南京區負責人透露,總部還在商量如何計費的問題,預計將收取20%-30%的額外服務費用,即一件從上海到南京的快遞郵費在12元,三次投遞費用預計2-3.5元。也有快遞公司估計在3-4元/單,如果超重價格會更高,「但整體不會超過之前郵寄費的1/2」。 不少快遞公司坦陳,對於超次投遞收取「加費」的政策,「不到萬不得已一般不會增加用戶成本,以減少投訴率。」此前,快遞公司可以給消費者免費投遞三次,如果仍未投遞成功則直接退運。江蘇省快遞協會會長陶伯剛認為,收費給了消費者和快遞公司選擇其他方式的權利,現階段快遞公司迫於市場競爭壓力尚未出臺相應規定,但這一做法符合快遞業發展趨勢,「現在勞動力成本高昂,企業也要考慮效率,此舉可督促收件人找妥帖的辦法和快遞公司進行對接。」快遞業近年來蓬勃發展,南京多家快遞企業熱衷於智能快件箱建設。目前該市已有4600多處智能快件箱布點,可提供20萬個格口,平均每天有12萬件快件由此到達市民手上,但仍只有30%—40%的居民小區安裝了智能快件箱。 《條例》明確,以後南京新建住宅小區必須配備快遞用房,否則小區規劃圖紙不會獲通過;代收快遞的商家或個人,因快件發生延誤、丟失、毀損等造成用戶合法權益損害的,要承擔法律責任。業界認為這從立法層面理清了快遞服務標準,將有效提高用戶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