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巡迴上訴法院2026年7月8日作出終審判決,駁回長榮海運(Evergreen)全部上訴請求,維持美國聯邦海事委員會(FMC)原裁定——認定長榮在美西港口因節假日連續關閉三天期間仍向卡車公司計收滯箱費(Detention)屬《航運法》禁止的"不合理收費",明確重申Demurrage & Detention核心目的是促進貨物流轉(Freight Fluidity)而非承運人盈利手段;法院指出當收貨人/拖車公司因碼頭物理關閉客觀上無法提還箱時繼續計費無激勵意義且偏離立法本意,承運人若主張收費具成本補償性質須舉證實際額外成本而非常規合同或行業慣例,FMC可依《滯箱費解釋規則》審查合理性;此案為OSRA 2022改革後又一標誌性司法背書,意味美線D&D監管持續從嚴,建議涉美線貨代與外貿企業留存港口關閉/擁堵通知及溝通記錄,遇明顯不合理滯箱費可依據FMC投訴機制申訴追回,船公司亦將更審慎審核D&D計收時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