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搜消息,俄羅斯聯邦海關署2026年7月初發布提醒,依據《歐亞經濟聯盟海關法典》及俄聯邦相關修訂令,所有辦理"視同銷售"——即已放行但仍受監管、享受暫免部分關稅及附後續處置限制的進口貨物(典型如展覽樣品、來料加工餘料內銷、監管期內減免稅設備轉售等)——的企業,須每年兩次通過外貿活動參與者個人帳戶提交《視同銷售貨物優惠報告》:上半年(截至6月30日仍處於監管狀態)報告截止7月31日,下半年(截至12月31日)報告截止次年1月31日;已取得歐亞經濟聯盟境內商品地位的無需再報,未按期申報或提供不實信息將面臨最高6萬盧布行政罰款及補繳暫免稅費風險,建議對俄有進口業務的外貿企業立即核查在監管期內的免/減稅進口貨物清單,建立半年報內審節點,按時登錄FTS系統完成申報以避免合規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