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記者從武漢海事法院獲悉,該院依託「地方法院協作+海事法院審查+司法便民服務點調解」多元解紛模式,快速化解一起船舶物料供應合同糾紛,在保障債權人合法權益的同時,兼顧債務人經營困境,以高效司法服務助力優化水運行業營商環境,為同類海事糾紛多元化解提供了可複製的實踐經驗。據介紹,2021年5月至2023年11月期間,湖南某遊艇製造公司持續向某安全設備公司採購船用救生用品。供貨方依約完成供貨並全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遊艇公司支付部分貨款後,雙方於2025年8月對帳確認,尚欠貨款57151元。經多次催討無果,供貨方於2026年2月4日向沅江市人民法院提交起訴材料及訴前財產保全申請,追討剩餘貨款。沅江市人民法院收到材料後,第一時間將案件推送至武漢海事法院。經依法審查,該案屬於海事法院專門管轄範疇,應由武漢海事法院管轄。鑑於該案標的額較小、事實清晰,且欠款企業位於湖南沅江,武漢海事法院在徵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後,委託駐沅江司法便民服務點特邀調解員,在法官專業指導下開展先行調解。調解過程中,調解員精準鎖定「欠款事實無爭議、企業履行有困難」的核心矛盾。一方面向遊艇公司釋明合同付款義務及逾期違約責任,另一方面勸導供貨方體諒企業經營困境,理性協商債權實現方式。通過情理法融合疏導,有效化解雙方對立情緒,最終促成和解。2026年2月5日,雙方通過線上方式完成調解,並在線籤訂調解協議:供貨方撤回訴前財產保全申請,遊艇公司分兩期付清全部欠款57151元。雙方共同申請武漢海事法院出具民事調解書,相關糾紛得得圓滿化解。此次案件的高效處置,實現了海事糾紛「家門口、線上辦、快速解」,既大幅降低企業訴訟成本、保障債權及時兌現,又最大限度減輕對涉事企業經營的影響,充分彰顯了海事司法服務水運實體經濟、踐行司法為民的責任擔當。全媒記者 尹宇龍 通訊員 馮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