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搜4月21日消息,據國稅總局下發的跨境電商平臺稅收政策口徑,自2026年起,平臺註冊的店鋪將作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主體。2025年及以前的存量業務,若無法準確核算成本費用,可事後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其中2025年7月至9月業務按2%的應稅所得率確定,10月至12月業務則按4%確定。自2026年開始,企業所得稅將統一採用查帳徵收方式申報,相關海外發票、收據、明細表格等憑證可被認可用於成本抵扣。對於一家企業開設並統一核算的多個店鋪,可由運營主體統一歸集成本,並按各店鋪收入佔比分攤費用後,為各店鋪自行申報。目前,福建、深圳龍華區等已開始對相關企業進行摸排與政策宣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