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搜3月14日消息,海關總署近日發布公告,決定在全國海關推廣跨境電商零售出口商品的跨關區退貨模式。根據新規,此模式僅適用於以「9610模式」申報出口的商品,符合條件的退貨商品可跨關區退回至開展相關業務的海關監管作業場所。公告要求開展該業務的企業需具備獨立的作業功能區,其相關系統數據必須向海關開放或實現對接,以確保規範經營。該公告自2026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未盡事宜仍將依照海關現行規定執行。此項政策旨在優化跨境電商零售出口退貨流程,提升貿易便利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