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會參議院當地時間4日就限制總統戰爭權力法案進行投票,未能獲得通過。
根據該法案,總統需在得到國會批准的情況下,才可以發動進一步襲擊。在當天的投票中,47票贊成,53票反對,法案未獲通過。投票結果基本按照黨派劃線,共和黨議員保羅加入民主黨陣營投票贊成,民主黨議員費特曼加入共和黨陣營投票反對。
依據美國憲法,只有國會能授權發動戰爭。1973年生效的《戰爭權力法》規定,僅由針對美國、本土領土或屬地,或其武裝部隊的攻擊所引發的國家緊急狀態下,美國總統才能在未經國會授權的情況下採取有限的軍事行動。
針對美國對伊朗採取軍事行動,多名民主黨議員表示,當前並不存在迫在眉睫的威脅,此次襲擊未經國會授權,當屬「違法」。
參議院民主黨領袖舒默在當天投票前表示,「今天每位議員必須選邊站,是跟厭倦了中東戰爭的美國民眾站在一邊,還是跟把我們帶入另一場戰爭的(美國總統)川普和(國防部長)赫格塞思站在一邊」。
大多數共和黨議員對川普政府針對伊朗軍事行動表示支持。共和黨議員柯林斯表示,投票贊成該法案「會給我們軍隊和伊朗帶來錯誤信息」,「在當前關鍵時刻,向我們的士兵提供明確支持至關重要」。
美國和以色列2月28日對伊朗發動軍事打擊,伊朗最高領袖哈梅內伊遇害。據美國軍方消息,已有至少6名美國軍人在對伊朗的軍事行動中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