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搜2月25日消息,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在一起涉及宇樹科技「機器狗」的專利侵權糾紛終審判決中,揭露了一起疑似「專利碰瓷」事件。2025年,露某美公司起訴宇樹科技,指控其銷售的「Gox」機器狗侵犯其名為「一種電子狗」的發明專利,並最初象徵性索賠500元,但同時要求以法院審計結果為準並按侵權獲利3至5倍計算懲罰性賠償,總額可高達7000萬元以上,後在上訴過程中又將賠償請求臨時提高至8000萬元。宇樹科技辯稱其產品未包含涉案專利中的「液位傳感器」「氣體傳感器」和「可變色的仿生毛皮」三項必要技術特徵。一審法院審理後認定被訴產品缺少這些特徵,判決不構成侵權。最高人民法院在二審中進一步查明,露某美公司於2025年6月25日受讓該專利,其經營範圍僅為預包裝食品和日用百貨,與智慧機器人毫無關聯,卻在獲得專利權僅5天後即發起訴訟。法院指出,該公司一方面聲稱對方侵權獲利巨大,另一方面僅象徵性索賠以規避高額訴訟費,實為「精心算計」,意在借虛高索賠向被告施壓。最終,最高人民法院於2026年2月3日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