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聯邦經濟與能源部當地時間15日通報稱,德國政府與歐盟委員會已就電廠戰略達成原則性共識。該部部長卡特琳娜·賴歇表示,這是確保德國供電安全的重要一步。
根據這項協議,德國政府將可就新增12吉瓦可調度發電裝機容量啟動招標,相關程序預計於2026年啟動。這意味著德國將建設現代化、高效率的電廠,尤其是燃氣電廠,最遲於2031年投入運行。單座現代燃氣電廠的常見裝機規模為500至800兆瓦。按照戰略要求,所有新建電廠都必須具備氫能使用能力,最遲到2045年完全脫碳。
按照規劃,德國政府將投入數十億歐元支持電廠建設,重點布局在德國南部。此前,企業對新建電廠的投資積極性不高,因為燃氣電廠主要用於平衡能源供應波動,其利用率偏低,較難實現盈利。
燃氣電廠被視為幫助德國逐步退出煤電、並在無日照、無風力條件下保障電力供應的關鍵設施。德國政府在聯合執政協議中曾提出,在2030年前推動建設最多20吉瓦的燃氣電廠裝機容量。
德國聯邦經濟與能源部表示,儘管雙方已達成原則性共識,但歐盟國家補貼審查程序仍在進行中。在法案草案提交後,電廠戰略仍需經歐盟委員會依據補貼相關法規予以最終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