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印度時報》近期的報導顯示,奧裡薩邦高等法院下令扣押停靠在帕拉迪普港附近的一艘約旦籍「帕特倫」號貨輪。
這一決定是對新加坡公司 JALDHI Overseas Pte Ltd 提起的海事訴訟的回應,該公司要求「帕特倫」號貨輪船東賠償20.2萬美元(約合人民幣141萬元)。
12月26日,M·S·拉曼法官主持的一次會議上強調了此事的緊迫性,當時有人擔心該船可能很快就會駛離印度水域。法院於下午4點45分專門為此案開庭。
JALDHI 海外公司依據《海事法院(管轄權和海事索賠解決)法》第 5 條於 2017 年提起法律訴訟,聲稱與該船船東的租船協議存在違約行為。
該公司聲稱已租用「帕特倫」號貨輪從約旦運輸75000公噸的磷酸鹽至帕拉迪普。然而,2025年8月報告的發動機故障使其航速大幅下降——從空載時約定的12.5節和滿載時的12節驟降至約7.98節——導致從霍爾法坎至帕拉迪普的航程從規定的約9天延長至近22天。
這一意外延誤引發了有關調整後的租船費率以及與燃油和停租索賠相關的額外費用的爭議。為在這些問題中順利卸貨,JALDHI Overseas 表示其在抗議的情況下支付了18.2萬美元。
在訴訟過程中,有人指出當時「帕特倫」號貨輪位於距岸約5.95海裡的海域。
法院認定這種情況屬於海事索賠的定義範疇,並認可了 JALDHI 對其訴求的合理關切。
拉曼法官援引《海事法》第 1 條第 2 款、第 3 條以及第 4 條第 1 款第(h)項作為對本案行使管轄權的依據,強調了案件的緊迫性。
他指出,如果不立即採取諸如對「帕特倫」號貨輪發出逮捕令之類的行動,可能會危及 JALDHI 的合法權利。
因此,該法院下達了在帕拉迪普港扣留該船的命令,同時明確正在進行的訴訟不會妨礙貨物卸載作業。
隨著這場海上爭端的持續發展,後續聽證會定於明年1月初舉行。
快遞搜編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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