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法界傳出,一位曾經擔任海軍中校的大宇造船海洋(現韓華海洋)的A某,涉嫌未經韓國政府批准向臺灣非法出售潛艇建造技術,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
根據《韓聯社》26日報導,昌原地方法院刑事審判庭日前對於上述案件做出如上述之判決,並且判處A某運營的軍工企業罰金15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7300萬元),追繳95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4.6億元)。
報導指出,A某系海軍中校出身,於2019年至2020年涉嫌將魚雷發射管設計圖等,非法出售給臺灣方面,違反《對外貿易法》而被起訴。
報導引述判決稱,A某運營的軍工企業於2019年和臺灣方面籤署了關於製造潛艇魚雷發射管和魚雷艙的契約,金額為1.1億美元。
隨後,A某從大宇造船海洋前員工處,獲取數百個有關魚雷發射管設計技術和設計圖的文件夾,並將其出售給臺灣方面。
報導還引述南韓《對外貿易法》之規定,要出口被列入戰略物資名單的品項,應提前獲得產業通商部長官或有關部門負責人的批准;要出口軍用物資,則需要獲得防衛事業廳廳長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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