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去廣州CBD買最新鮮的菜!」
「停!這波『上岸』,可真不行!」
近日,廣州邊檢總站洲頭嘴邊檢站的執法超有畫面感。
原來,一艘砂石運輸船穩穩停靠在珠江入海口附近的碼頭。船上的船老大不甘心在錨地「湊合吃」,帶著一名船員駕駛小艇朝著廣州塔的方向沿著珠江一路而上,尋找最新鮮的食材。船老大還特意拽了個買菜小拖車,滿心歡喜地直奔廣州CBD,準備讓船員們也嘗嘗城中心的鮮味兒。
他們開著小艇一路搖啊搖,來到了琶洲港澳客運碼頭。見這裡的躉船乾淨整潔是個上岸的好地方,船長成功「上岸」。
兩人剛踏上躉船就被民警在視頻巡查中發現,買菜計劃徹底泡湯。兩人的行為已構成擾亂口岸限定區域管理秩序。廣州邊檢總站洲頭嘴邊檢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相關規定對其作出相應的行政處罰。
有些岸不是想上就能上的,先搞懂:啥是「口岸限定區域」?
口岸限定區域,是指根據出入境邊防檢查、監護、管理等工作需要,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在出入境口岸劃定的一定區域,是邊檢機關實施出入境管理的主要場所,也是維護國門安全和出入境管理秩序的關鍵屏障,並非普通公共區域,任何單位或個人未經批准,不得擅自進入、滯留或從事與出入境活動無關的行為。
典型案例警示:
1.海釣愛好者未經批准進入碼頭口岸限定區域垂釣,被警告並罰款;
2.遊客翻越圍欄進入口岸限定區域拍照打卡,被警告並罰款1000元;
3.跨境大巴司機未履行檢查義務,導致乘客滯留口岸限定區域,被罰款2000元;
4.追星族虛假出境滯留口岸限定區域,擾亂通關秩序,被依法處罰。
「無論是船員上岸採購、旅客通關出行,還是市民遊客靠近口岸區域,都應嚴格遵守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管理規定。」邊檢部門提醒,需進入口岸限定區域的,應提前向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申請,憑合法證件或批准文件通行;通關時自覺遵守秩序,不隨意滯留、不破壞執勤設施、不從事與出入境無關的活動。國門安全無小事,口岸秩序靠大家。遵守法律法規,既是對自身權益的保障,也是每個公民的法定義務。
普法時刻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八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警告,可以並處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擾亂口岸限定區域管理秩序的;
(二)外國船員及其隨行家屬未辦理臨時入境手續登陸的;
(三)未辦理登輪證件上下外國船舶的。
違反前款第一項規定,情節嚴重的,可以並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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