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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市創新推出漁業船舶「記分制」管理辦法以精細化記分管理築牢海上安全生產防線-快遞搜
12月17日,大連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大連市漁業船舶記分管理辦法(試行)》(簡稱《辦法》)。該《辦法》創新引入記分管理制度,旨在通過量化記分、分級預警、聯動管控的方式,進一步壓實漁業船舶主體責任,規範生產作業秩序,從源頭預防和減少違法違規行為,保障漁民生命財產安全和漁業可持續發展。
根據《辦法》,大連市登記在冊的漁業船舶以及長期在連停靠的非大連籍漁業船舶均適用該記分管理制度。記分周期設定為一年,自漁船年度內首次被記分之日起算。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漁業船舶的累計記分分值將直接對應其風險預警等級,依次分為藍色(記3分)、黃色(記滿6分)、橙色(記滿9分)和紅色(記滿12分)四個等級。記分規則明確,對漁業船舶的違法違規行為,將根據其嚴重程度,分別記以12分、9分、6分、3分。同一航次內多次同類行為不重複記分,但不同類行為將累加記分。值得注意的是,累計記分達到9分及以上並被實施停航管控措施後,分數將臨時清零,但若在周期內再次違規,將在新記分基礎上提一檔記分,體現了對屢犯行為的從嚴懲戒。
《辦法》詳細列舉了各檔記分對應的具體違法違規情形,聚焦安全通導設備使用、船舶證書與船員資質、航行作業安全、捕撈許可合規等核心風險點。其中,記12分的嚴重行為包括擅自關閉或損毀北鬥/AIS等安全終端、違規進入敏感水域、買賣或塗改船舶證書、發生事故瞞報謊報、船舶安全證書失效出海、冒用租借船員證書等。記9分行為涉及擅自超標改造船舶、拒不執行行政禁令、大中型漁船未配船長、嚴重超員、無證捕撈、超風級作業等。記6分和3分的情形則涵蓋了違反漁港秩序、使用禁用漁具、違反捕撈許可規定、未按規定進出港報告、不服從救助指令、未配齊安全設備、未守聽通信、未落實編組生產等多種常見違規類型。
《辦法》規定,依據漁船風險預警等級,將相應提高檢查頻次和標準,並納入重點管控名單。對於被記分且受到行政處罰的船舶,將取消其次年入韓作業許可、專項捕撈許可及休漁期出海作業等政策性安排。不同預警等級對應不同的強制性停航整改期限:藍色預警不少於7日,黃色預警不少於15日,橙色預警不少於30日,紅色預警則長達90日。對達到紅色和橙色預警的漁船,除停航外,船東和船長還需接受不少於5日的安全培訓,船舶須經臨時檢驗合格後方可解除停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