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市花都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全國第一宗「即時配送企業未履行交通安全管理義務」案件。
據了解,花都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一次例行檢查中發現,某外賣配送站點旗下騎手駕駛無號牌的電動自行車進行配送。隨即,執法人員對該站點的運營方——某貨運代理有限公司展開調查。調查顯示,該公司與某外賣平臺籤署服務協議,受託管理區域內外賣配送業務,存在放任外賣騎手使用無號牌電動自行車進行配送的行為,且在收到《責令改正通知書》後仍未改正。
該行為違反了《廣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第四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花都區市場監管局依據《廣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第四十六條,對該公司作出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