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南京12月15日電 (記者 徐珊珊)江蘇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推動遊艇業發展的若干措施》(簡稱《若干措施》)。該文件明確提出,將積極支持江蘇遊艇製造企業「走出去」,進一步促進消費。江蘇省交通運輸廳副廳長張欣15日在南京表示,江蘇省發展遊艇業有優勢條件也有發展空間。張欣在當天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介紹,江蘇船舶製造基礎雄厚且集群效應凸顯,是全國船舶製造的核心承載地與引領區。2024年造船完工量、新接訂單量和手持訂單量三大指標佔全國比重均超過46%,為遊艇設計製造業發展提供了紮實的產業基礎。此次發布的《若干措施》涵蓋5個方面共21項具體舉措。在激活消費方面,《若干措施》明確提出:「積極支持省內遊艇製造企業『走出去』,充分利用三亞國際遊艇展、上海國際遊艇展等各類活動平臺,展示江蘇遊艇製造技術與產品優勢,進一步開拓省外遊艇消費市場。」《若干措施》提出,要推動研發設計創新,支持設計院所及企業研發適合大眾化消費的遊艇;加強遊艇動力設備、齒輪箱等遊艇關鍵核心部件研發;支持遊艇製造企業加大對鋰電池和電力推進設備的研發投資,提升新能源電動遊艇的裝備集成能力。在製造能力方面,《若干措施》強調以滿足大眾化消費需求為重點,大力發展中小型遊艇,推進相關產品批量化生產,加強遊艇配套供應鏈建設。《若干措施》還明確,將依託蘇州、無錫、常州等遊艇配套產業集中度高的區域,合力建設特色明顯、集聚發展的遊艇業集群。《若干措施》在政務服務方面進行了創新,其中規定,對持有歐盟CE等認證證書的進口遊艇,檢驗時可不要求其提供圖紙資料。此外,《若干措施》提出探索創新金融支持措施,為遊艇建造、購買及相關基礎設施建設提供貸款和融資租賃等服務。該《若干措施》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30年11月19日。《若干措施》明確,將支持無錫、蘇州開展遊艇業發展試點,圍繞遊艇租賃、制度建設、財政金融、消費業態培育等方面積極探索,為全省遊艇業高質量發展提供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做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