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搜11月21日消息,西班牙法院近日裁定Meta公司需向西班牙數字媒體支付5.42億歐元賠償金,因其在2018年5月《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DPR)生效至2023年8月期間實施非法數據處理行為,迫使用戶只能在同意數據用於定向廣告或離開Facebook之間做出選擇,從而獲取不公平競爭優勢。提起訴訟的西班牙媒體協會AMI估算,Meta在此期間在西班牙的廣告收入至少達53億歐元,而Meta公司對這一數字也未予以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