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3日,歐盟委員會發布公告,對原產於中國的己二酸(Adipic Acid)作出反傾銷初裁,初步裁定重慶華峰化工有限公司(Chongqing Huafon Chemical Co., Ltd.)臨時反傾銷稅為28.6%、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Tangshan Zhonghao Chemical Co., Ltd.)臨時反傾銷稅為46.8%、其他合作企業(詳見原文附件)臨時反傾銷稅為32.0%、中國其他生產商/出口商臨時反傾銷稅為46.8%。涉案產品的歐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編碼為ex 2917 12 00(TARIC編碼為2917 12 00 10)。本案傾銷調查期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損害調查期為2021年1月1日至傾銷調查期結束。公告自發布次日起生效。利益相關方應於公告發布次日起5個自然日內提交聽證會申請、15個自然日內提交案件評述意見。2025年3月14日,對原產於中國的己二酸發起反傾銷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