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理事會29日發布公告,決定重新對伊朗實施一系列制裁措施。這些制裁措施曾於2015年《聯合全面行動計劃》(即伊核協議)生效後被暫停執行。
公告說,重新實施的制裁措施包括針對個人實施旅行禁令,對個人及實體實施資產凍結,以及禁止向被列入名單的對象提供資金或經濟資源。
根據公告,在貿易方面,歐盟將繼續對伊朗實施武器出口禁令,禁止向伊朗轉讓可用於鈾濃縮和後處理活動、彈道飛彈計劃的物資和技術等,以及禁止進口和運輸伊朗原油、天然氣、石化和石油產品等。在金融領域,歐盟將重新凍結伊朗中央銀行及主要商業銀行資產。在運輸領域,歐盟將禁止伊朗貨運航班進入歐盟國家機場,並禁止為運載被禁物資的伊朗貨機或船隻提供維護和服務。
伊核協議參與方英國、法國、德國8月28日通知聯合國安理會,以伊朗違反核協議為由,啟動「快速恢復制裁」機制。根據該機制,除非安理會就繼續解除對伊朗制裁通過決議,否則聯合國2015年以前對伊朗的制裁將在30天內恢復。
聯合國安理會9月26日就一份旨在延長2015年伊朗核問題全面協議與核可該協議的安理會第2231號決議的決議草案進行表決。決議草案未獲通過。中國常駐聯合國副代表耿爽在表決後作解釋性發言,對表決結果深表遺憾。他說,中方始終主張,對話談判和外交手段是解決伊核問題的唯一可行選項,政治解決伊核問題是維護中東和平穩定的唯一正確途徑。
伊朗外交部28日發表聲明說,英國、法國、德國與美國違背協議、拒絕對話,試圖恢復已終止的聯合國對伊制裁措施,伊朗已向聯合國秘書長致函,闡明伊朗拒絕四國做法的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