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搜消息,商務部公布對原產於美國、歐盟、韓國、日本和泰國進口苯酚的反傾銷措施期終覆審裁定,認定若終止反傾銷措施,進口苯酚對中國的傾銷及損害可能繼續發生。根據此裁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自2025年8月29日起,對上述五國進口苯酚繼續徵收反傾銷稅,實施期限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