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購買的機票,在飛機起飛前幾天卻被告知飛機「定期檢修」,要乘客退票另購其他航班的機票。平白無故要多花時間多花錢,消費者便向工商部門投訴了兩家航空服務公司。
8月6日,蔡先生、陳先生在溫州市區某航空服務有限公司服務部,購買了兩張8月16日晚前往廣州的7折機票;同日,蔡女士在市區另一航空服務有限公司購買了七張同一航班的5.5折機票。8月11日,兩家航空服務公司分別告知消費者,因該航班飛機定期檢修,他們的航班被取消,需要去其航空公司辦理退票手續。令幾位消費者不滿的是,他們另行購買當日的其他航班機票所享受到的折扣將高於已購機票所享受的折扣,這不讓他們平白無故多花錢嗎?
8月14日,溫州市鹿城工商分局南浦所組織相關方面進行調解。消費者認為,既然是定期檢修,航空公司怎麼又售出檢修期內的機票,而對方不讓他們按原折扣率購買新機票也不合理。對此,兩家公司方面則表示,出現這樣的情況也是他們所不能左右的。工商人員認為,消費者購買機票後,即與售票點發生合同關係,對雙方均有約束力。航空公司取消航班,作為違約方的售票點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折扣率為消費者另行安排航班。兩家公司最後同意為消費者按照原機票的折扣率安排了當晚其他航班的飛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