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8日,巴西發展、工業、貿易和服務部外貿秘書處(Ministério do Desenvolvimento Indústria Comércio e Serviços/Secretaria de Comércio Exterior)發布2025年第64號公告稱,應申請方的申請,終止對原產於中國的霧化器(葡萄牙語:nebulizadores)反傾銷調查。本案涉及南共市稅號9019.20.20項下的產品。公告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2024年5月17日,巴西發展、工業、貿易和服務部外貿秘書處發布2024年第20號公告稱,應巴西國內企業OMRON Healthcare Brasil Indústria e Comércio de Produtos Médicos Ltda.於2024年2月23日提交的申請,對原產於中國的霧化器發起反傾銷調查。2024年10月8日,巴西發展、工業、貿易和服務部外貿秘書處發布2024年第53號公告,對該案作出肯定性初裁。2024年10月21日,巴西外貿委員會管理執行委員會發布2024年第651號決議,決定對原產於中國的霧化器徵收不超過6個月的臨時反傾銷稅,稅額為0.83-2.62美元/件。2025年4月10日,巴西外貿委員會管理執行委員會(GECEX)發布2025年第711號決議稱,應中國企業佛山市順德區好生活電子科技有限公司(Foshan City Shunde Toplife Eletronic Technology CO. LTD.)的要求,決定對原產於中國霧化器的臨時反傾銷稅期限延長最多3個月(徵稅詳情見本案初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