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4日,歐亞經濟委員會內部市場保護司發布第2025/442/AD27R1號公告,依據2025年6月24日歐亞經濟委員會第56號決議,決定維持2019年第218號決議確定的反傾銷稅不變,繼續對原產於中國的無縫鋼管徵收15.50%反傾銷稅,有效期至2030年6月23日,涉案產品為外直徑不超過650毫米(含),橫截面為圓形的無縫耐腐蝕不鏽鋼管,涉案產品的歐亞經濟聯盟稅號為7304491000、7304499301、7304499309、7304499501、7304499509、7304499900;與此同時,廢止2024年12月17日第145號決議:關於將現行反傾銷稅的有效期延長至2025年9月24日(含)的決定。公告自2025年7月24日起生效。
2018年9月4日,歐亞經濟聯盟對原產於中國的無縫鋼管啟動反傾銷調查。依據歐亞經濟委員會2019年12月3日第218號決議,歐亞經濟聯盟自2020年2月1日起對中國無縫鋼管徵收15.50%反傾銷稅,有效期為五年,至2025年1月31日止。2024年9月25日,歐亞經濟委員會對該案啟動第一次日落覆審調查。2024年12月20日,歐亞經濟委員會將現行15.50%反傾銷稅的有效期延長至2025年9月24日(參見2024年12月17日第145號決議)。2025年4月17日,歐亞經濟委員會發布該案第一次日落覆審終裁披露,建議繼續對涉案產品徵收15.50%反傾銷稅,有效期為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