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計劃與財政部6月6日發布39/2025號通知,依據《海關關稅法》第3條第(D)款,為支持經濟復甦和微、小、中型企業發展。以半散件組裝方式和全散件組裝方式在緬甸國內組裝的燃油車進口可享受關稅減免。
根據《2022年緬甸海關關稅表》,此前排量在2000CC以下的個人乘用車,半散件組裝車輛關稅為7.5%,全散件組裝車輛關稅為5%。調整後的關稅為:半散件組裝車輛為5%,全散件組裝車輛為3%。對於排量在2001CC以上的個人乘用車,關稅從半散件組裝車輛的7.5%和全散件組裝車輛的5%,分別降至半散件組裝車輛為5%和全散件組裝車輛為3%。個人三輪車的關稅從半散件組裝車輛的7.5%和全散件組裝車輛的5%,分別降至半散件組裝車輛為3%和全散件組裝車輛為1.5%。
此外,卡車及車身、建築用車、商用三輪車和客車的汽車零部件,此前關稅為半散件組裝車輛7.5%和全散件組裝車輛5%,現分別調整為半散件組裝車輛和全散件組裝車輛均為3%。摩託車的關稅也從半散件組裝車輛和全散件組裝車輛3%,降至半散件組裝車輛和全散件組裝車輛均為1.5%。
該通知自2025年6月1日起生效,至2026年5月31日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