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市場消息人士稱,日前,美國保險巨頭安達保險公司表示拒絕支付22.5億美元賠償金中屬於其應該承擔的部分,該筆款項用於補償馬裡蘭州因巴爾的摩一座橋梁被毀所造成的損失。
據消息人士稱,在安達保險公司拒絕支付其份額(估計不足2.5億美元)後,船東運營的保賠協會被迫承擔了這一資金缺口。
據消息人士稱,安達保險公司表示,此次災害的最終損失賠償金額約為28億美元,遠遠高於最初預計的15億美元。
2024年3月,貨櫃船「達利」號因電力故障撞上巴爾的摩弗朗西斯·斯科特·基大橋,導致橋梁坍塌,6名正在橋面施工的工人不幸遇難。這起事故引發了長達兩年的法律訴訟。
據悉,此次事故的總損失已超過28億美元,刷新了航運史上單次海難賠付的紀錄,遠超2012年「歌詩達·協和」號(Costa Concordia)郵輪事故的16億美元。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安達保險公司同時也是這座大橋的承保方。在事故發生後不久,安達保險公司已依據其3.5億美元的橋梁保單上限,向馬裡蘭州完成了有關賠付。
在完成保單賠付後,安達保險公司作為橋梁的保險人,又通過法律途徑向貨櫃船「達利」號的船東追回了3.5億美元。
而此次報導中提到的22.5億美元賠償協議,是事故相關的另一項巨額和解金。
22.5億美元的賠償涵蓋了與大橋損毀、環境破壞、通行費收入損失、巴爾的摩港運營中斷以及全州範圍內的更廣泛經濟損失相關的索賠。
圍繞這起事故的法律和技術鬥爭進一步加劇,聯邦檢察官公布了對協同海運公司、相關管理實體以及技術主管拉達克裡希南·卡裡克·奈爾的刑事指控。
檢察官指控這些公司明知故犯地讓「達利」號在存在安全隱患的改裝狀態下運營,這些改裝破壞了船上關鍵的電氣冗餘系統,導致了停電,使船隻在碰撞前失去了推進力和轉向能力。
根據起訴書,調查人員稱,操作人員依賴的衝洗泵並非設計為在停電後自動重啟,這導致在首次電力故障後又發生了第二次停電。
6月18日,美國聯邦檢察官已對「達利」號貨櫃船的輪機長提起指控,而針對輪機長卡提凱揚·迪納達亞蘭的指控,是首次對災難發生時在船上的船員提起的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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