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稅務局規定所有消費稅(GST)註冊企業須按年營業額分批次於2028年4月至2031年4月間接入全國InvoiceNow電子發票系統,通過基於國際Peppol標準的B2B/B2G格式統一向IRAS報送發票數據,以簡化申報流程、降低人工差錯並提升跨境業務兼容性;政府配套推出分級資金補助、免費輕量解決方案及技術指導覆蓋大中小企業,業內案例顯示提前部署可平穩過渡並規避後期集中合規壓力,官方呼籲企業儘早完成ERP或財務軟體對接,建議對新加坡有子公司、分公司或本地註冊跨境賣家的財務負責人關注所屬營業額檔位的具體生效年份並啟動系統整改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