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搜消息,印尼中小微企業部發布《2026年第3號中小微企業部長條例》,明確規定電商平臺若計劃上調向微型及小型賣家收取的服務費,須至少提前90個自然日書面通知賣家並徵得同意,且在雙方已籤訂的年度合作合同有效期內不得隨意變更收費標準;平臺與賣家須籤署印尼語書面協議,公開收費標準、算法機制及可能影響經營的政策,僅可收取入駐註冊費、平臺服務費及賣家自願選購的增值推廣費,不同意調費方案的賣家可通過"Sapa UMKM"平臺申請政府協助談判。此規旨在防範平臺隨意漲價衝擊中小賣家資金規劃,建議入駐Shopee、TikTok Shop Indonesia、Tokopedia等印尼本土或跨境平臺的賣家覆核現有合同續約條款及費用通知機制,做好帳務預留應對潛在費率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