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搜消息,最高人民法院與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於6月2日聯合發布四起涉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典型案例,明確"可玩性食品"(如針筒糖)須同時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與兒童玩具安全標準,針筒部件存在誤吞窒息風險的認定為產品設計缺陷,生產商需承擔侵權責任;密室逃脫等新興娛樂場所未落實適齡管控、未配備安全護具造成未成年人受傷的,不得以格式免責條款免除責任,市場監管部門對未取得CCC認證、偽造廠名廠址及缺失警示說明的不合格兒童玩具可處以沒收違法所得及罰款,在兒童護膚品中非法添加禁用激素成分將追究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的刑事責任;最高法與北大法學院專家指出,電商平臺及線下銷售端應切實履行進貨查驗義務,核查兒童玩具的3C認證及警示標識,對含不良元素或安全隱患商品及時下架,司法與行政監管將強化線索移送與協同治理,推動兒童用品全鏈條合規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