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總局政策法規司副司長馬正今日透露,我國正在加快《開普敦公約》批准在華實施的進程,此舉有望降低國內航空公司融資和租賃飛機的交易成本,同時拓寬國內現有飛機的融資渠道。
民航總局航空安全技術中心副主任任超英預計,此公約如果批准,十一五期間,國內航空公司融資租賃飛機節省數億美元的成本。
馬正稱,目前,民航總局已向國務院上報了的申請加入《開普敦公約》的材料,國務院最後還需要上報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
2001年國際統一私法協會和國際民航組織在南非開普敦召開外交會議,68個國家政府的代表和14個國際組織的代表參加了會議。在外交會議的最後一天會議上,共有26個國家籤署了《行動裝置國際利益公約》及《航空器設備特定問題議定書》,(中國也是籤署國之一)。
目前,美國、巴拿馬、巴基斯坦、奈及利亞、衣索比亞、阿曼、愛爾蘭和馬來西亞8個國家批准了開普敦公約,並已於2006年3月1日生效,這將為成員國進出口飛機節約大量的資金。
馬正表示,強化債權人利益,減少債權人、出租人的交易風險。此公約批准後,可為國內航空公司融資租憑飛機降低國處融資的利率和擔保費用,為融資渠道多樣化創造條件。
任超英表示,該公約可增強債權人的的信心,避免損失擴大,增加債權人做出融資決定時的信心。
我國是航空器的進口大國,大部分航空器是通過融資租賃方式引進的,包括東航、海航在內的很多航空公司負債都很大。
目前航空公司取得航空器的融資安排大致可以分為三種方式:資產性安排、債務性融資和融資租賃。
認為,國內航空飛機引進中,多為融資租憑為主,融資渠道單一,給各公司資本結構產生不利,債務壓力過大,資產負債率過高,而公約可以避免融資障礙。
T諮詢顧問趙楊認為,開普敦公約勢必有利於我國降低融資租賃費用,在國際上較快地獲得資金支持,加快我國航空公司機隊更新和擴張的步伐。
美國波音公司發布的2006年飛機市場預測報告,中國在2006年將需要142架飛機,未來5年需要600架,而未來20年中則需要2000架飛機。截止2005年底,國內運輸飛機總數達到863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