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交通運輸部獲悉,交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務院國資委、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智能航運2030行動計劃》(簡稱《行動計劃》),明確「十五五」期間智能航運發展的總體要求、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旨在深入貫徹《國務院關於深入實施「人工智慧+」行動的意見》,加快推動人工智慧等前沿技術與航運產業深度融合,培育壯大航運新質生產力。
《行動計劃》的發布標誌著我國智能航運發展進入系統化推進的新階段,為破解制約我國智能航運發展的瓶頸問題提供了系統性解決方案,為2035年基本建成交通強國、助力中國航運在全球智能化浪潮中實現由「並跑」向「領跑」跨越,注入強勁動能、提供堅實支撐。
《行動計劃》堅持安全可控、分類施策、注重實效,以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為路徑,以場景應用為牽引,明確了兩階段發展目標。到2027年,要實現人工智慧與航運要素深度融合,核心關鍵技術取得突破,建成3個以上智能航運綜合試點區域、開闢5條以上智能航運試點航線,打造10個以上可推廣的智能航運典型場景,運營100艘以上智能船舶;到2030年,全面掌握核心關鍵技術,形成技術、產業、治理協同發展新模式,智能航運發展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圍繞上述目標,《行動計劃》從技術裝備攻關、應用試點賦能、基礎設施和監管治理提升四大維度,系統部署了11項重點任務,著力構建覆蓋創新鏈、產業鏈、價值鏈的智能航運發展體系,推動我國智能航運邁向系統集成與規模化應用新階段。
在技術裝備攻關方面,圍繞智能航運共性技術、智能船舶技術與裝備、港口與航道智能化技術與裝備、航海保障智能化技術與裝備四大核心領域,集中力量開展攻關行動。
在應用試點賦能方面,明確成熟技術推廣應用和多要素綜合試點推進兩大核心任務,旨在通過試點示範破解智能航運產業應用路徑不清晰的難題,在實踐中加速技術與裝備的迭代升級,實現從應用場景到產業生態的整體躍升。
在基礎設施提升方面,聚焦通信導航設施、運營服務設施以及快速測試驗證能力建設三大核心領域,通過加大投入和建設力度,補齊智能航運發展的基礎設施短板,為技術研發和綜合應用築牢堅實基礎。
在監管治理提升方面,聚焦監管治理體系建設和監管治理能力提升兩大核心任務,通過完善法規標準、創新監管模式,為智能航運發展提供有力保障,確保其安全可控、高效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