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媒的報導稱,臺灣省高雄港去年一名巴拿馬籍商船船員法哈多(音譯),在船上與同事阿古斯丁(音譯)酒後發生口角,遭對方掐脖後,法哈多心生不滿竟回房取刀攻擊,導致阿古斯丁身中兩刀傷重不治。
高雄地方法院日前審結,依傷害致人於死罪,判處法哈多有期徒刑8年,並於刑滿後驅逐出境。
案發於2025年1月間凌晨,2人所屬的貨輪停泊於高雄港碼頭。法哈多酒後與阿古斯丁在甲板爭吵,遭對方掐住脖子後,法哈多憤而拋下「你給我等著」等語,隨即衝往船上廚房拿取兩把分別長約35、40公分的廚刀。
法哈多返回甲板後,持刀猛刺阿古斯丁的胸部與腹部,傷口深達10公分,刺穿了對方的胃動脈、胃體部及腸繫膜,導致大量出血並發腹膜炎;法哈多見同事受傷倒地後隨即收手,並曾試圖為其止血,但阿古斯丁經緊急送往小港醫院救治後,仍於兩天後因傷重宣告不治。
庭訊時,法哈多坦承動手,但辯解當時因飲酒導致神志不清,且強調自己曾主動向船長交代經過,應符合自首減刑要件,然而法官認為,法哈多在案發後能清楚交代爭執過程,且經精神鑑定顯示其行為時的認知與判斷能力並未降低,因此不適用減刑條件。
此外,法官指出案發時商船停泊於高雄港碼頭,並非在海上航行,船長並不具備司法警察權限,而員警到場前已得知法哈多是行兇者,法哈多事後坦承僅屬「自白」而非「自首」,依法不予減刑。
高雄地院審理後考量,被告法哈多並無前科,且事後已取得死者配偶諒解,對方表示不再追究其刑事責任,犯後態度尚可,量處有期徒刑8年,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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