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中央氣象臺及各地大風預報預警信息:
3月12日,黃海南部海域、東海北部海域將有5~7級、陣風8級的偏北到東北風,東海南部海域、臺灣海峽海域將有7~8級、陣風9級的偏北到東北風。
3月13日,黃海南部海域、東海北部海域將有5~6級、陣風7級的偏東到東北風,東海南部海域、臺灣海峽海域將有6~8級、陣風9級的偏東到東北風。
3月14日,黃海南部海域、東海北部海域將有5~6級的偏東到東北風,東海南部海域、臺灣海峽海域將有6~7級、陣風8級的偏東到東北風。
為保障海上人命安全,浙江海事局、上海海事局、福建海事局、江蘇海事局聯合發布海上大風預警提示:
NO.1
船舶公司要根據船舶類型、結構、船齡、技術狀況等要素和載運貨物情況,組織船岸綜合評估船舶防抗能力,及時啟動防範大風應急預案,合理調整船舶航次計劃、進出港計劃和施工作業計劃,並指導實施。
NO.2
港口碼頭作業單位要合理安排船舶靠離泊計劃,組織在港船舶加固纜繩等措施,並及時調整纜繩,保持受力均衡;貨櫃碼頭和船舶應協同加強貨櫃綁紮系固工作,避免發生貨櫃落水情況。
NO.3
各船舶要及時通過VHF、氣象傳真、網際網路、「海事通」APP等渠道獲取最新氣象海況信息,並根據計劃航線天氣海況情況及時制定船舶航次計劃和避風措施,嚴格遵守屬地海事管理機構禁限航規定,堅決避免冒險航行。
NO.4
涉客船舶要嚴格落實禁限航要求,提前採取停航措施。交通艇、風電運維船舶達不到安全運營條件時,要堅決做到「應關盡關、應停盡停、應撤盡撤」。中小型船舶應選擇遮蔽條件好的水域錨泊避風,或者駛離影響區域。載運大件、易流態化固體散裝貨物、卷鋼等對穩性影響較大貨物船舶應提前加固綁紮、減少自由液面影響、檢查貨艙風雨密情況。施工作業船舶、無動力船舶應儘早前往選定水域拋錨或者泊位停靠,必要時安排拖輪守護。科考船、院校實習船、試航船等在船人數較多的船舶應結合實際,及早研判是否暫停科考、試航等活動,做好非必要人員撤離準備。
NO.5
船舶要結合自身特點、水深和底質、避風條件、船舶密度等要素,選擇合適錨地或者水域錨泊。錨泊期間要加強錨泊值班,保持規定頻道守聽,勤測錨位,密切注意本船及周邊船舶動態,一旦發現走錨或發現他船走錨時,及時按照預案採取應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