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上海航運交易所消息,上海市交通委與財政局近日聯合印發《上海市促進現代航運服務業創新資金管理實施細則》,以專項資金支持航運領域技術創新與服務升級,加快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該細則將於2026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
根據細則,項目資金主要支持四大方向:
(一)推動航運技術創新發展,鼓勵先進技術在港口、航運、機場、航空、郵輪、安全、數位化、綠色等相關領域創新應用。
(二)推動高端航運服務創新發展,鼓勵在高端航運服務領域取得創新突破,並參與國際航運、航空相關的規則、標準、指數等制定與推廣。
(三)上海國際航運中心重大研究成果,鼓勵針對航運中心建設的難點、熱點、創新點開展研究,提升國際影響力與資源配置能力。
(四)其他支撐上海國際航運中心發展的創新舉措。
資金將每年評選近兩年內已完成並取得成效的項目,按類別給予不同額度支持:
在航運技術創新發展類別中,設示範項目1個、重點項目2個和鼓勵項目3個,分別支持150萬元、100萬元和20萬元。
在高端航運服務創新發展類別中,設示範項目2個和重點項目3個,分別支持50萬元和20萬元。
在國際航運中心重大研究成果類別中,設3個項目,各支持10萬元。
項目申報將於每年二季度通過政府網站發布指南,單位需通過「一網通辦」平臺提交材料。市交通委將組織預審、專家評審並公示結果,後按程序撥付資金。資金使用情況將接受審計與監督檢查,並依法公開相關信息,對弄虛作假、挪用資金等行為將按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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