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搜2月24日消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條例》等法律法規,為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擴散等國際義務,商務部決定自2026年2月24日起將三菱造船株式會社、三菱重工航空發動機株式會社、川崎重工航空宇宙系統公司、日本電氣航空宇宙系統株式會社、日本宇宙航空研究開發機構等20家日本實體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單。措施包括:禁止出口經營者向上述實體出口兩用物項,禁止境外組織和個人將原產於中國的兩用物項轉移或提供給上述實體;正在開展的相關活動應立即停止。特殊情況下確需出口的,需向商務部提出申請。此舉旨在防止相關實體利用中國物項提升日本軍事實力,是中國依法採取的必要管制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