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長江和記在官網發文稱,已根據投資保護條約,就爭議事項通知巴拿馬共和國,以保障長江和記的權益,並邀請巴拿馬共和國進行磋商,就巴拿馬政府所採取、並影響長江和記及巴拿馬港口公司的行動,持續積極尋求解決方案。巴拿馬港口公司為長江和記間接持有之附屬公司。
2月4日早間,長和在港交所公告,董事會知悉巴拿馬共和國司法部於2026年1月29日發表聲明,表示巴拿馬最高法院已決定宣告1997年1月16日第5號法律、其修訂及延展法案違憲。1997年1月16日第5號法律為巴拿馬相關法律,有關法律批准巴拿馬港口公司(「PPC」,為公司間接持有90%權益之附屬公司)於巴拿馬巴爾博亞港及克裡斯託瓦爾港已營運接近三十年之特許經營合約。據PPC理解,巴拿馬最高法院之決定可能於2026年2月初生效。
PPC已獲得意見,指巴拿馬最高法院所宣布之決定,以及巴拿馬政府就PPC於該兩個港口之碼頭營運所採取的相應行動,與相關法律框架,以及批准該特許經營合約之法律並不一致。
於2026年2月3日,PPC已展開並將根據適用特許經營合約及國際商會之仲裁規則,積極果斷對巴拿馬共和國進行仲裁。
董事會對巴拿馬之裁定及相應行動表示強烈反對,集團繼續諮詢其法律顧問,並保留一切權利,包括就該事宜訴諸進一步國內及國際法律程序。
央視新聞消息,2月5日,外交部發言人林劍主持例行記者會。
總臺央視記者提問,據報導,針對巴拿馬最高法院裁決長和集團在巴特許經營合同違憲,4日,長和集團發表公告表示強烈反對巴方有關裁決,將就此發起國際仲裁,並保留訴諸進一步法律程序的權利。中方對此有何評論?
林劍表示,中方將堅決維護中國企業的正當合法權益。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