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出臺《福州港口生產發展扶持政策(2026-2028年)》,明確三年期間每年安排1.5億元專項資金,圍繞提升港口聯通效能、促進貨櫃貨源集聚、拓展港口腹地、鞏固拓展對臺主通道、打造滾裝汽車出口通道等五大方向推出15項具體獎勵舉措,全面推動「海上福州」建設和福州港口型國家物流樞紐發展。
據介紹,本輪政策扶持力度顯著增強,年度資金規模由上一輪的1億元提升至1.5億元,旨在全面激發港航市場活力,強化港口物流體系化支撐。政策聚焦提升港口聯通效能、促進貨櫃貨源集聚、拓展港口腹地範圍、鞏固拓展對臺主通道、打造滾裝汽車出口通道等五個關鍵領域精準發力。
具體來說,獎對鞏固、加密及新增貨櫃國際航線實行階梯式獎勵,其中新增外貿貨櫃國際航線分遠洋、近洋分別獎勵最高800萬元、500萬元獎勵。對貨櫃吞吐量、外貿貨櫃定製航線和加班船掛港及航運企業運量實行梯度獎勵。加大對貨櫃海鐵聯運、「陸地港」增量、江海聯運中心及福州都市圈水運支線等的支持力度。
同時,新設加密現有臺灣航線獎勵,延續新增臺灣航線獎勵,持續擴大對臺航運優勢。增設外貿滾裝船掛靠獎勵和滾裝通道港站一體運營服務獎勵,推動滾裝船舶常態化掛靠江陰港區,加快打造江陰港區商品汽車滾裝出口東南通道。
福建省福州港口發展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該政策實施後,有望進一步釋放港口資源優勢,延伸腹地輻射範圍,帶動臨港產業集聚壯大與港產城融合發展,為福州港高質量發展注入持續動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