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快递搜·KdSo >> 物流电商新闻 海關總署原副署長孫玉寧,一審獲刑13年-快遞搜
據最高人民法院12月10日消息,當天,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海關總署原黨委委員、副署長孫玉寧受賄案,對被告人孫玉寧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400萬元。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孫玉寧的受賄時間跨度近20年,而其此前在海關系統任職近40年。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5年至2024年,被告人孫玉寧利用擔任長春海關黨組成員、副關長,滿洲裏海關黨組書記、關長,鄭州海關黨組書記、關長,大連海關黨組(委)副書記、關長,海關總署黨委委員、副署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承攬、職務晉升、轉業安置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5072萬餘元。 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孫玉寧的行為構成受賄罪,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應依法懲處。鑑於其受賄犯罪中有未遂情節,到案後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絕大部分受賄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受賄所得財物及孳息大部分已追繳,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據悉,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25年9月19日公開開庭審理了該案。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孫玉寧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孫玉寧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各界群眾30餘人旁聽了庭審。 公開資料顯示,孫玉寧出生於1965年7月,吉林舒蘭人,1985年8月參加工作,曾長期在長春海關系統任職。2004年至2012年,孫玉寧任長春海關副關長、黨組成員。 2012年,孫玉寧離開長春,先後在滿洲裡、鄭州、大連海關系統任職。 2012年至2015年,孫玉寧任滿洲裏海關關長、黨組書記;2015年至2018年任鄭州海關關長、黨組書記;2018年至2019年任大連海關關長、黨組副書記;2019年至2020年任大連海關關長、黨委副書記。 2020年10月,孫玉寧任海關總署黨委委員、副署長。 去年9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海關總署黨委委員、副署長孫玉寧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同年10月發布的國務院任免國家工作人員信息顯示,免去孫玉寧的海關總署副署長職務。 今年3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了孫玉寧被「雙開」的消息稱,經查,孫玉寧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安排,違規出入私人會所;在幹部選拔任用等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搞錢色交易;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幹預公共財政資金分配;貪婪腐化,將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職務調整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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