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搜11月10日消息,新加坡國會於11月6日三讀通過《進出口管制(修正)法案》,賦予關稅局更大執法權限。根據新規,只要有合理證據表明某場所存有與違法進出口活動相關的證據,即使貨物已離境,關稅局即可申請搜查令進入該場所檢查電腦、文件等數碼或實體記錄,並扣押帳本、現金或電子數據等物證,以應對電子證據易被刪除或篡改的風險。同時,故意隱匿、銷毀或妨礙調查的行為將被定為刑事犯罪。法案還擴大了「貿易信息證書」籤發機構範圍,該證書用於證明商品原產地、加工地及是否可在新加坡自由銷售,雖非本地強制要求,但常被海外買家或監管方需要。目前僅關稅局、相關政府機構及五個授權商會可籤發,修正案通過後更多符合條件的機構將獲準籤發,進一步便利企業合規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