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快递搜·KdSo >> 物流电商新闻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計量器具抽查檢定實施辦法-快遞搜
為規範計量器具抽查檢定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深圳經濟特區計量條例》等計量法律、法規、規章及上級文件規定,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制定了《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計量器具抽查檢定實施辦法》,並經市政府審定同意,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計量器具抽查檢定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計量器具抽查檢定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深圳經濟特區計量條例》等計量法律、法規、規章及上級文件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深圳經濟特區內對用於貿易結算的強制檢定計量器具進行抽查檢定和結果處理等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抽查檢定,是工作計量器具的一種強制檢定方式,指按規則隨機抽取、依據國家計量檢定規程規定的檢定方法開展檢定的活動。 第四條 市市場監管部門負責統籌管理、協調組織計量器具抽查檢定工作。 第五條 依法設置的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專項計量授權機構(以下統稱強制檢定機構)依法承擔建立對象庫、抽取對象、開展檢定等具體工作。 第二章 制定目錄 第六條 市市場監管部門制定抽查檢定計量器具目錄草案稿,通過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或者新聞媒體等便於社會公眾知曉的途徑公開徵求意見,並明確提出意見的方式和期限。公開徵求意見期限不少於30日,法律、法規或者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七條 市市場監管部門組織專家評估後,確認抽查檢定計量器具目錄,並通過政府網站公布抽查檢定計量器具目錄。 第八條 抽查檢定的計量器具應在國家強制檢定目錄內,且強制檢定範圍為用於貿易結算。 第九條 市市場監管部門應根據監管情況的變化,不定期對抽查檢定計量器具目錄進行調整。調整目錄的具體程序按本辦法第六條、第七條執行。 第三章 申請和抽取 第十條 使用用於貿易結算的強制檢定計量器具的單位和個人(以下簡稱計量器具使用者)應按規定在廣東省計量強制檢定管理平臺(以下簡稱廣東省強檢平臺)申請檢定,如實提供檢定所需材料和信息。 第十一條 強制檢定機構從廣東省強檢平臺導出、建立抽取對象庫。抽取對象可以選擇計量器具使用者、計量器具製造商、計量器具使用場所、計量器具等中的一個或多個。 第十二條 強制檢定機構以隨機抽取的方式在抽取對象庫內抽取。隨機數一般可使用隨機數表、偽隨機數法或隨機數骰子法等方法產生。 第十三條 強制檢定機構應根據計量器具計量特性制定抽查檢定抽樣規則,確定抽取對象、隨機數方法、抽取比例或抽取數量,報市市場監管部門同意後實施。 第四章 檢定和監管 第十四條 強制檢定機構應按照國家計量檢定規程規定的檢定方法開展檢定,出具的檢定證書中不確定檢定周期。 第十五條 強制檢定機構應遵循客觀獨立、公平公正、誠實信用原則,提高抽查檢定效率,保證出具的檢定證書真實、客觀、準確、完整,並對原始記錄、檢定證書等技術資料進行歸檔留存,保存期限不少於六年。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六條 屬強制檢定範圍的計量器具,使用者未按照規定申請強制檢定而繼續使用、或者經檢定不合格而繼續使用的,由市市場監管部門按照《深圳經濟特區計量條例》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七條 市市場監管部門應根據計量器具的特性,選擇通過在線監測、計量數據核查、誠信計量等方式,加強對實行抽查檢定的計量器具的監督管理。 第十八條 任何組織和個人對抽查檢定工作中的違法違規行為,有權向市市場監管部門舉報。市市場監管部門應及時處理,並為舉報人保密。 第十九條 市市場監管部門、強制檢定機構工作人員違反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本辦法規定的,依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條 本辦法由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原標題:深圳出臺計量器具抽查檢定實施辦法 访问:1
| 智能识别单号追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