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搜·KdSo >> 物流电商新闻 美國公布針對中國船隻徵收費用最新細則!-快遞搜
當地時間2025年10月3日,美國政府公布了關於301調查的最新消息。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CBP)正式發布CSMS #66427144號公告,明確啟動對中國船隻徵收額外費用的機制。 根據公告,美國政府確定自2025年10月14日起,對由中國擁有、運營或建造的船舶,以及所有外國建造的汽車運輸船(Vehicle Carrier/Ro-Ro Vessel)徵收額外費用。 其中,液化天然氣(LNG)運輸船在國際船舶分類(ICST)中被列為132類船型,可豁免相關費用。 各附件的豁免和特殊規則規定,船舶運營方必須在船舶首次自關境外進入美國港口之前繳納相關費用。需特別注意的是,是否應繳費的判定責任在於船舶運營方,而非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CBP)。 官方強烈建議船舶在抵達前完成繳費,沒有繳費憑證的船舶,可能會被拒絕裝卸作業,或無法獲得放行,直至繳費證明核實無誤。建議船舶至少在抵達前三個工作日啟動支付流程。 具體費用標準 附件I:自2025年10月14日起,對由中國實體擁有或運營的到港船舶,按每淨噸50美元收取費用。 附件II:自2025年10月14日起,對中國建造的到港船舶,按「每淨噸18美元」或「每卸貨貨櫃120美元」中較高標準收取費用。 附件III:自2025年10月14日起,對到港的汽車運輸船或滾裝船,按每淨噸14美元收取費用。 費用豁免範圍包括以下幾類: 美國海事安全計劃(MSP)船舶、空載或壓載船舶、小型船舶、短途海運船舶、美國公司擁有的船舶、準備裝載煤炭或穀物等散裝出口貨物的船舶等。 若船東能提供在美國建造船舶的訂單證據,可獲得最長3年的費用豁免。 國際船舶類型分類(ICST)中指定為132型的液化天然氣(LNG)運輸船可免繳費用。 關於豁免範圍及費用暫停標準,詳情可參閱《聯邦公報》原文。 繳費與清關要求 船舶在抵達美國境內第一個港口前,須完成繳費並提交電子證明,否則將面臨被拒絕進行裝卸作業,或延遲放行與清關的情況。美國當局建議船舶運營方至少在抵港前三個工作日,通過財政部官網Pay.gov完成支付。 支付方式與信息填寫 所有費用支付均須通過美國財政部的官方安全支付平臺Pay.gov完成,不得在入境港口繳納。Pay.gov會根據《301條費用支付表》中的選擇自動計算費用,並將支付確認傳遞給船舶入港與放行系統(VECS)。若VECS無法將支付與船舶抵達信息匹配,申報人或船舶運營商可憑Pay.gov的支付確認郵件作為繳費憑證。 提交上述信息後,付款人需選擇適用的費用類別(附件I、II或III),並按要求輸入相關細節。支付完成後,信息將同步至美國船舶進出港系統(VECS);若匹配失敗,可憑Pay.gov電子郵件確認證明付款。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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