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9日,印度商工部發布公告,對原產於或進口自中國和智利的原生多層紙板(Virgin Multi-layer Paperboard)作出反傾銷肯定性終裁,建議對上述國家的涉案產品徵收為期5年的反傾銷稅,具體如下:中國涉案生產商寧波亞洲漿紙業有限公司(Ningbo Asia Pulp & Paper Co., Ltd.)、廣西金桂漿紙業有限公司(Guangxi Jingui Pulp & Paper Co, Ltd.)、寧波亞洲綠色紙品有限公司(Ningbo Asia Unpolluted Paper Products Co., Ltd.)、山東博匯紙業股份有限公司(Shandong Bohui Paper Industry Co, Ltd.)、江蘇博匯紙業有限公司(Jiangsu Bohui Paper Industry Co, Ltd.)的反傾銷稅均為152.27美元/噸,中國其他生產商的反傾銷稅為221.36美元/噸;智利生產商的反傾銷稅為123.18美元/噸。涉案產品是由白色/原生木漿製成的多層紙板,無論是塗層還是未塗層,包括140至450GSM之間的摺疊箱板(FBB)、固體漂白硫酸鹽板(SBS)、杯狀紙或紙板和液體包裝紙板。本案涉及印度海關編碼4805和4810項下的產品。 2024年9月30日,印度商工部發布公告稱,應印度紙業生產商協會(The Indian Paper Manufacturer Association)提交的申請,對原產於或進口自中國和智利的原生多層紙板發起反傾銷調查。案件傾銷調查期為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損害調查期為2020年至2021年、2021年至2022年、2022年至2023年以及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