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公告2025年第183號 日前,商務部發布2025年第46號公告,決定自2025年9月10日起,對原產於歐盟的進口相關豬肉及豬副產品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同時明確了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產品的具體商品範圍和相應的保證金比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規定,為實施上述臨時反傾銷措施,現就有關商品編號申報要求公告如下:進口貨物收貨人或者其代理人在申報進口相關豬肉及豬副產品時,稅則號列05040029項下「整個或切塊的豬胃」的商品編號應填報05040029.10;稅則號列05040090項下「整個或切塊的豬腸、豬膀胱」的商品編號應填報05040090.10。本公告自2025年9月10日起實施。特此公告。海關總署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