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搜·KdSo >> 物流电商新闻 一漁船與貨船相撞翻扣,有人員失聯!-快遞搜
據應急管理部網站消息,9月6日4時15分許,渤海中部海域一艘貨船與一艘漁船相撞,導致漁船翻扣,造成人員失聯。 接報後,應急管理部立即作出部署,要求配合有關部門全力搜尋失聯人員,科學組織救援,查清事故原因,嚴防類似事故再次發生。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會同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派出工作組赴現場指導處置工作。 目前,人員搜救、原因調查等工作正在開展中。 近期,中國沿海伏季休漁相繼結束,大量海洋漁船集中出海,近海海域商漁船舶航行、作業活動交織疊加,通航環境更加複雜,商漁船碰撞風險突出。為深刻汲取近期商漁船碰撞事故教訓,舉一反三,落實落細航運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切實加強沿海商漁船防碰撞工作,我局編制了《防範商漁船碰撞安全須知(範例)》,請及時納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切實抓好落實。 一、不斷優化航行方法 目的港為中國沿海港口或航經中國沿海的船舶,開航前應重點關注中國沿海漁場分布,加強航次避碰風險分析評估,科學制定航次計劃。 (一)進入漁船密集區水域之前。要召開航行安全會議,確保駕駛臺所有航行值班人員知曉漁船作業特點、漁船密集水域航行安全注意事項,評估碰撞風險、優化避讓方案、通報情況,並督促船員遵照執行。要對雷達、電子海圖、船舶自動識別系統、航行數據記錄儀、甚高頻無線電話,以及航行燈、白晝信號燈和其他聲響信號設備進行檢查和測試,確保正常可用。要檢查「四機一爐」,確保工作狀況良好;備妥主機,以便隨時用車。要對手操舵(隨動、非隨動)、自動舵和應急操舵等操舵方式進行測試,確保操舵系統工作正常,以便隨時緊急操縱避碰。要合理安排值班,任何時候駕駛臺都應保持至少兩名航行值班人員。 (二)經過或臨近漁船密集區水域期間。駕駛臺航行值班人員要使用視覺、聽覺以及適合當時環境和情況的一切可用手段保持正規瞭望,全面掌握本船周邊水域其他船舶的航行態勢,以便對局面和碰撞危險作出充分的估計。進入漁船密集區域航行時要將自動舵調整為手操舵,若當時環境許可,儘可能保持1海裡以上距離通過並保持戒備,防止漁船因為護網等原因突然加速、停船、掉頭等造成緊迫局面。根據周圍漁船密集程度和航行值班強度增加必要的航行值班人員,必要時應立即通知船長上駕駛臺。船長要針對夜間漁區航行的特殊戒備要求,制定和籤發夜航命令。 (三)特別注意事項。 1.每年伏季休漁結束後,是中國沿海漁船活動密度最高時段。 2.夜間是商漁船碰撞事故高發時段。 3.部分夜間錨泊漁船可能存在未按要求值班、顯示號燈和開啟船舶自動識別系統的情況。 4.漁網網位儀可能對船舶自動識別系統、雷達和電子海圖顯示系統存在幹擾。 5.部分木質漁船的雷達回波較弱,大風浪天氣情況下可能無法根據雷達回波辨識目標。 6.駕駛人員交接班時要說明周邊水域商船與漁船動向等航行安全風險點。正在進行避讓的,要完成避讓行動並駛過讓清後再予交接。 二、加強協調避讓 (一)堅持「早、大、寬、清」,最小會遇距離儘可能保持1海裡以上。 (二)如最小會遇距離不能保持1海裡以上,及早通過VHF16頻道呼叫漁船。若數次嘗試呼叫無應答,應主動採取避讓行動,同時採用汽笛、燈光等其他視聽方式進行警告。 (三)發現需緊急避讓的漁船,可用白晝信號燈閃爍至少5次,和/或用至少5短聲連續聲號引起漁船注意。緊急避讓時,除用舵避讓外,應同時考慮主機協調,減速避讓。 (四)值班駕駛員在避讓漁船的同時,也要重點識別和關注其他商船的動態,以免與其構成碰撞危險,尤其是處在眾多漁船中的商船。 (五)能見度不良情況下,應按規定鳴放聲號,必要時加派人員瞭頭。 (六)大風浪天氣情況下,應降低航速、加強瞭望,嚴防漁船在視覺、雷達盲區內難於發現。 (七)特別注意事項。 1.語言溝通時要充分考慮口音、語言表達等方面的局限性,確保雙方互相清楚對方意圖。 2.若觀測到漁船航速在3節左右時,往往該漁船正在捕魚作業中,操作能力受限,需採取行動主動避讓。 3.商船與漁船即使發生輕微擦碰也可能造成漁船受損甚至傾覆,而商船上的人員卻不易察覺。當近距離駛過漁船時,應仔細觀察,確保未發生擦碰或浪損。 4.漁船與商船特別臨近(小於0.5海裡)時,出於護網或傳統習俗的原因,部分漁船可能會突然做出改向、加速、搶船頭等異常舉動。如遇漁船搶船頭情況,很可能是本船航行的前方有該漁船的漁網。 5.受到漁船作業燈光及網位儀幹擾,駕駛員容易忽視漁船作業密集區內的其他商船。 三、做好應急救助 (一)在碰撞不可避免時,應儘可能降低船速且避免本船船首與漁船側面撞擊。 (二)發生碰撞事故後,應立即停船,將人命救助置於首位,全力實施救助。全部遇險人員脫險前,在不嚴重危及自身安全的情況下,嚴禁放棄搜救擅自駛離現場。 (三)發生碰撞事故後,通過一切有效途徑,立即向就近的海事管理機構報告,報告內容應包含事故發生位置、遇險船舶名稱、人員傷亡情況、船舶受損情況、天氣海況、救助需求等。同時,通告周圍船舶,請求參與救助。 附件:防範商漁船碰撞安全須知(範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 2025年9月6日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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