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雙碳」戰略落地,保障水上清潔能源加注安全,近日,江蘇海事局出臺《水上甲醇燃料加注作業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和《水上液化天然氣加注作業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兩部《管理辦法》自9月1日起正式生效,辦法針對LNG(液化天然氣)與甲醇燃料加注作業,構建全流程、精細化監管體系,為水上綠色航運保駕護航。《管理辦法》提出,江蘇海事局轄區有關LNG、甲醇燃料加注單位、船舶需注意加強作業資質與人員管理。兩類加注作業單位均需建立安全與防汙染管理制度,配備應急設備並動態維護。運用智能監控系統,確保視頻數據留存不少於3個月。LNG和甲醇加注船船員需按照規定取得有效的船員證書、船員特殊培訓合格證書。此外,LNG加注船船員和在南通沿海作業的甲醇加注船船員需按規定取得T11證書,船長、輪機長和輪機員還應取得T12證書。加注躉船作業人員則需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與船員特殊培訓合格證,且所有人員需定期更新專業知識。加注船、加注躉船船體、構造等應當符合國家法定檢驗法規、技術規範要求。據《管理辦法》,各有關單位要加強作業全流程安全管控。時間方面,原則上加注作業均在白天進行;風力方面,江面風力超6級時,兩類加注作業均需暫停。作業前,單位要提前24小時向海事部門報告作業信息,作業雙方需評估風險、制定方案,填寫對應的加注作業前安全檢查並籤字確認。作業中,雙方需不間斷值守,重點檢查管路連接、系統壓力等情況,嚴禁明火、無關人員進入等行為。作業後,填寫對應的加注作業後檢查表並籤字確認,做好管路檢查、記錄留存。作業雙方均需將LNG與甲醇加注單留存三年,作業前、後檢查表留存一年。《管理辦法》要求,各有關單位要加強應急保障與監督管理。加注作業單位需制定應急預案,定期開展演習並保存記錄。還應按照事件類型編制應變部署表,並在船上餐廳、會議室及作業現場張貼。如發生安全或者汙染險情、事故要立即處置並報告海事部門。海事部門將通過現場檢查、電子巡查等方式進行監管,對違法違規單位及時處理,還會對近三年有事故、處罰等不良記錄的單位實施信用分級管理,保障加注作業安全、高效開展。此外,兩類加注作業均明確選址需遠離通航密集區、水源地等敏感區域。海事部門將持續嚴格落實監管要求,守護水上清潔能源加注安全,助力航運綠色轉型。全媒記者 孫木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