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亞經濟委員會理事會近日決定,應俄羅斯提議,將歐亞經濟聯盟 「關於能源消耗設備能效要求」 技術法規(TR EAEU 048/2019)的生效日期從原定的 2025 年 9 月 1 日推遲至 2028 年 9 月 1 日,這是該法規實施時間的第三次調整。
該技術法規旨在為歐亞經濟聯盟五個成員國(俄羅斯、白俄羅斯、哈薩克斯坦、亞美尼亞和吉爾吉斯斯坦)建立統一的能效合規標準,確保能源效率和資源節約。法規涵蓋的產品範圍廣泛,包括螢光燈、LED 燈具、定向燈、家用電器、計算機伺服器等多種能源消耗設備。
推遲實施將為各方提供更充裕的準備時間。在此期間,相關部門將根據歐亞經濟聯盟技術法規制定和修訂計劃,更新文件要求,並完成技術法規實施所需的二級法案制定工作,包括能源消耗設備的標準清單和能效標籤設計規範。同時,委員會理事會關於各類能源消耗設備標籤形式及其設計規則的決定也將推遲至 2028 年 3 月 1 日生效。
在新法規生效前,製造商需要遵循各成員國的當地能效要求並獲得相應認證。2028 年 9 月 1 日起,所有相關製造商和進口商必須獲得 EAC 認證,並提供充分證據證明產品符合技術法規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產品可能被強制撤出市場並面臨罰款。
歐亞經濟聯盟成員國普遍認為,聲明應成為主要的合規評估形式,這主要出於企業利益考慮,因為認證程序比聲明更加複雜、耗時和昂貴。該決定反映了在保證產品質量和能效標準的同時,減輕企業負擔的平衡考量。
此次推遲也為技術法規若干附錄中的特定要求提供了三年的過渡期,使製造商有充足時間調整生產線、更新產品設計,並確保供應鏈各環節都能滿足新的能效標準。這一決定體現了歐亞經濟聯盟在推進區域經濟一體化進程中,對市場實際情況和企業承受能力的務實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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