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理事會和歐洲議會於 2023 年 6 月通過的《歐盟電池和廢電池法規》(EU Battery and Waste Battery Regulation,簡稱新電池法)將於今年 8 月 18 日正式生效。該法規將取代 2006 年出臺的《電池指令》,對電池的可持續性、安全性以及一致性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屆時,沒有 CE 標誌的電池將在歐盟市場禁售。
據了解,新電池法適用於歐盟範圍內投放市場或投入使用的所有類型電池(除軍事、航天、核能等特殊用途外),主要包括 5 類電池,即可攜式電池、輕型運輸工具電池、啟動照明和點火電池、工業電池和電動汽車電池。
根據新電池法,自 2024 年 7 月起,動力電池以及工業電池必須申報產品碳足跡,需要提供電池廠家信息、電池型號、原料(包括可再生部分)、電池碳足跡總量、電池不同生命周期的碳足跡等信息。自 2027 年起,動力電池出口到歐洲必須持有符合要求的 「電池護照」,記錄電池的製造商、材料成分、碳足跡、供應鏈等信息,到 2027 年 7 月要達到相關碳足跡的限值要求。
另外,新電池法對電池的標籤也提出了要求,除 CE 認證外,電池本體或其包裝上還必須印有分類回收、化學成分等回收標識。這些標識是產品合規性的重要標誌,缺失或張貼不規範都將導致產品被視為不合格,無法在市場上架銷售。
新電池法還要求,將電池投放歐盟市場的運營商應制定電池盡職調查政策,以解決用於電池製造的某些原材料和二次原材料的提取、加工和交易所固有的社會和環境風險,但年淨營業額低於 4000 萬歐元的中小企業可以豁免。
據了解,歐盟已取消部分國家間註冊信息同步,各平臺也不再認可 「一號通全歐」 的註冊模式。這意味著,跨境賣家必須針對每個目標國家單獨註冊電池 EPR 號。其中,德國、瑞典、波蘭、荷蘭、愛爾蘭為強制註冊國家,若未按時完成註冊,產品將面臨直接停售的風險。
業內人士認為,歐盟新電池法的實施,將對全球電池產業產生深遠影響,中國相關企業需提前做好應對準備,了解法規要求並及時關注各項二級法案和協調標準的進展動態,以確保產品符合歐盟市場的準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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