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媒的報導顯示,日前,一艘獅子山籍貨輪「金星號」於2024年8月間在臺灣省高雄外海遭查獲超過500公斤、市價逾10億新臺幣(約合人民幣2.億元)的毒品安非他命。
船上9名緬甸籍船員因涉嫌共同運輸毒品罪遭到起訴,高雄地方法院近日宣判,認定船長以下共9人分工明確、均構成犯罪行為,全數判處12年至14年不等重刑,刑滿後將被驅逐,可上訴。
據悉,此次緝毒行動源於美國緝毒單位提供的情資,有可疑船隻在公海接獲大批毒品,準備運輸到高雄港。
高雄地檢署獲報後立刻組成專案小組,但苦於無法確認走私毒品船隻的名稱與正確的位置,直到透過美國緝毒署協助,高雄海巡隊才在去年8月10日,於高雄港西南方100海裡處查獲已完成毒品接獲的貨輪「金星號」。
專案小組在高雄港外海攔截該船,緝查人員登船後,在船艙內發現裝於茶葉袋中的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共498包,純質淨重379.2公斤,市值逾新臺幣10億元(約合人民幣2.4億元),船艙中還停放一艘用來接駁毒品的大馬力快艇。
船長YE LIN KHINE、大副TUN WIN AUNG、輪機長HLAING及其他6名船員當場遭到逮捕,並申請羈押獲準。
經過法院調查發現,9名被告全數以高薪受聘上船,雖然辯稱不知運送的是毒品,但在缺乏說明、來源不明、手續不清的情況下,全程配合在公海執行運毒任務。
他們在船上各司其職,包括協助接駁快艇、拆卸茶葉袋、清點與藏放毒品,行動具有明確分工,等同明知可能是非法物品卻選擇配合,不符單純被利用的說法。
法官審酌後依參與程度判處有期徒刑,其中船長處以最重14年有期徒刑,其他被告依情節分別判處12年至13年有期徒刑,執行完畢後將被驅逐,並將沒收犯罪所得15800美金(約合人民幣11萬元),全案可上訴。
另法院裁定沒收所有毒品與包裝器具,並將運輸毒品的船舶「金星號」及搭載快艇列為違法工具一併沒收。該船已於2024年10月由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拍賣,成交價為新臺幣666萬元(約合人民幣160萬元)。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